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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发明协会组团参加第十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来源:上海发明协会] [日期:2010-05-31]

        经科技部批准,第十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定于2010年9月8日至11日在陕西省西安曲江国际展览中心举行。本届全国发明展由中国发明协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承办,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总工会、陕西省发明协会协助承办。科技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为支持单位,中国职工技术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为协办单位。中国发明协会和陕西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第十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组委会,中国发明协会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组委会办公室工作。   
        本届全国发明展将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促进优秀发明和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努力对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西部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本届展会以节能减排、服务三农、改善民生为重点,展示和交流近年来全国涌现出的新发明、新技术和新产品。展会将专门开辟妇女发明成果展示区,组织妇女自主创新论坛等活动,并广泛组织省内外各界前来参观、对接、洽谈,重点组织省内企业、有关单位进行对口交流、合作及技术贸易活动,使本届展会办成具有规模、具有特色、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展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项目要求
      (一) 参展项目范围既包括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与网络、新能源、生物(医药)、光电子、农业、矿冶及新材料、化工、机械制造、建材、造纸等产业技术领域的新技术及专利项目,又包括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
      (二) 参展项目原则上从近年完成,或已申请、取得专利权(包括三种专利)的发明成果和产品中推选,重点展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三) 涉及药品、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类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有关审批件和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四) 参加妇女发明成果展示区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应是女性。申报项目时同时提供第一发明人专利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 青少年参展项目原则上从各地参加全国或省市青少年创新大赛获奖项目中推荐(技术发明类)。
      (六)  本组团单位将对参展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确保参展项目质量。凡有知识产权纠纷而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尚未做出结论的项目不得推荐参展。

二、参展办法和费用
      (一) 本协会会员单位、会员、发明人参展由协会统一组织,向协会申报。
      (二) 参加本届展会参展人员需根据项目类别选择填写附件1、2、3、4、5(从中国发明网(www.cainet.org.cn)下载表格填写),打印纸件一式一份,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字即可,于2010年6月30日前由参展人员报送上海发明协会,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办理相关费用的信汇手续,上海发明协会将统一将向展览会组委会报送材料,以便开展优秀项目预评审、项目汇编资料编印及各项筹展工作。
     (三) 展板要求宽0.9米,高1.2米,展板可通过图文并茂形式,对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四) 展品要求外型长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可配以声像资料,以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五) 展厅设立妇女展区,展板和展品要求同上。
     (六) 展厅采用3米×3米标准展位,每个展位的项目不超过5项。展会为每个展位提供一张展桌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提供220V电源。若需要其它条件需事先申请,费用自理。
     (七) 参展费用:每个标准展位收费4000元;光地每平方米400元(36平方米起租,在光地上搭建或配置其它设施的费用和相应的管理费由参展者自理)。妇女发明项目免收展位费。
     (八)  会务费:每位参展参会人员收600元。中小学生参展可免交会务费,不享受相关待遇。
      参展展位费统一汇入上海发明协会账户,会务费在到达西安后在参展报到处支付(现金支付)。

上海发明协会账户如下:
上海发明协会
076473-429120359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众支行

三、组织技贸活动
         本届展会既是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的展示和交流平台,也是开展技贸合作和交易的平台。请各参展单位和个人在展会前做好转让、许可、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参展团需在展览会期间以及会后重点推介的项目,请在“项目情况表”上特别注明。
        中国发明协会与北京产权交易所等单位合作,共同搭建专利技术展示和交易转化平台,由中国发明协会负责推荐专利技术项目,以促进发明协会会员专利项目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参展单位和个人希望通过此平台进行项目推介的 (不收费用),请在参展申请表中注明,以便中国发明协会筛选和推荐。

四、评奖工作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发明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中国发明协会设立了 “发明展览会奖”,展会期间,中国发明协会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金、银、铜牌奖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有影响的全国性机构和组织设立的专项奖,并向获奖项目颁发奖牌或奖杯和证书。同时,展会还将评选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展团。
        需申报评奖的项目,请按照“评奖委员会审阅技术资料目录”(附件5)的要求,认真准备评奖材料(复印件),本协会将评奖材料连同附件1、2、3、4报送中国发明协会。
        已参加过往届全国发明展或中国国际发明展并获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评奖,若有重大改进的,就改进部分可以申报评奖。

五、日程安排
      (一) 9月5日报到、布展。报到后,凭汇款证明或缴费发票复印件领取各种票证和资料。
      (二) 9月8日至11日展出,并举行“妇女发明创新论坛”、项目推介会、项目成交签约仪式等活动。
      (三) 9月11日下午举行闭幕式并颁奖。

六、展会地址
        地    址:西安市雁展路1号 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
        邮    编:710061

七、展品运寄
        参加本届展会的展品运寄,请发往西安曲江国际展览会中心 “第十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组委会展洽组”收。
        电话及联系人:029-87655252 ,15829289848 刘凯

八、参展报名
         即日起,参展人员可向上海发明协会(组团单位)报名,报名截止日为2010年6月30日。

九、上海发明协会(组团单位)联系方法
联系人:黄淼凤
电话:021-24197685
传真:021-64812504  
邮编:200235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2楼1205室
E-mail:cgj1898@163.com


附 件:
    1.第十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汇总表
    2.第十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情况表
    3.第十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
    4.妇女参展项目情况表
    5.评奖委员会审阅技术资料目录

上海发明协会
201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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