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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奖”的通知

[来源:上海发明协会] [日期:2009-07-17]

沪发协[2009] 第 1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和《上海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精神,经国家科技部批准,上海发明协会设立了“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奖”。本奖项的设立,旨在表彰奖励本市农业科技战线上有创新的科技人员和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勇于钻研农业技术、大胆实践、敢闯新路,为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经济发展作贡献。上海发明协会将举办2009年“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奖”的评选,面向上海地区的农业种植、养殖、林业、农田水利、饲料加工、农业环保和农副产品的深加工等领域,从事农业科学试验研究、技术开发和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是组织创新、机制创新、营销创新的企业领导者。
    二、候选人条件
    1、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
近5年来,在从事农业科学试验研究、农业技术开发中,有突出的创新成果。该成果比传统的农业、农副产品的生产技术有明显的改进,并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在较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一年以上,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农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家
在农业企业经营中,通过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及对农副产品生产、深加工和营销模式创新的科学管理,使企业在近3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利税50万元以上,并对周边农户起到以科学技术发展来推动农业生产的示范作用,促进周边产业发展,使农户的经济收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曾被评为“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奖”者,若获奖已满3年,现又有新的创新项目推广应用,其创新点和经济效益突出,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再次推荐参加评选。
    三、推荐申报
    1、“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奖”候选人由上海市各区、县科委、农委等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择优推荐。
    2、推荐申报材料
    (1)推荐书一式7份,其中推荐书全文与完整附件材料合订本的书面材料2套(必须加盖公章)。推荐书格式请从上海发明网下载(下载推荐书时请按被推荐人是“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分别下载填写)。
电子版推荐书请发送到上海发明协会邮箱:sfm@sfm.org.cn
    (2)附件材料:创新项目的技术总结、研究报告、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书、获奖证书、检索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材料的复印件。
    (3)被推荐人的彩色工作照、创新成果产品彩色照各2张。
    3、材料报送时间和送交地点
    (1)报送时间:2009年8月15日至8月30日。
    (2)送交地点: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2楼1205室(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30,双休日休息)。
    请各推荐单位协助,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有关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下载:
    1、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推荐书(创新人)
    2、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推荐书(企业家)


联系人:黄淼凤
电  话:24197685 传真:64812504 邮编:200235
E-mail:sfm@sfm.org.cn

上海发明协会
200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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