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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明》2009年第三期
关于缴纳2009年会费的通知
[来源:上海发明协会] [日期:2009-05-13]
2009
年会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请尚未缴纳
2009
年会费的个人和团体会员于即日起及时按规定缴纳:一、个人会费一年为
100
元;二、团体会员单位按原认定金额交纳。
会员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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