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赢水晶玻璃工艺品发明专利侵权的官司

[来源:上海发明协会] [日期:2009-11-06]

2000年以前,我在上海浦钢公司工作,是公司的革新俱乐部人员,学过创造学,曾发明过折叠式绝缘电工刀、电焊机专用插座,都是实施的专利产品,当然更多的是获得技术革新项目的科技成果奖。

2000年以后,我走上社会,第一个发明是:水晶玻璃工艺品专用彩灯,并在首庙“上海民间发明创新大赛”中获得优胜奖。由于该专利实用性强,产品出口世界各国,所以侵权仿冒的生产单位和企业可查到的就有几十家,有几家获利千万元,社会效益超过亿元;经营的商店更不计其数,其中包括上海城隍庙几家著名的商厦。面对强大的侵权势力,发明人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还是放弃?发明人和绝大多数善良人对维权的意识还很淡漠,我想维权,但几乎遭到所有的人,包括亲人、亲戚、同事、朋友、邻居的一致反对,因为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官司不好打,尤其是专利官司,牵涉到取证难、地方保护主义、昂贵的律师费,以及打官司的一系列费用,结果化了大量的精力,走过了专利官司漫长的道路,最后,即使官司打赢了,还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完全有可能打赢了官司打输了钱。我是这样想的,发明如果不能维权,发明干什么?我宁可把家档卖了,也要尝试一下维权!我首先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法处,希望得到国家政府的专利维权支持。我是幸运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法处很快就去城隍庙几家著名商厦查处,并向他们说清专利侵权的后果。然后在专利朋友的帮助下,认识了朱妙春大律师,他了解了我的情况后,给了我很大的支持,帮我打风险官司,官司不胜不收律师费,只付点办公费就行。结果,朱妙春的律师函发送到被告,朱妙春大律师代理的向法院起诉的专利侵权案文件由法院作为传票送达被告后,被告自知理亏,愿意作适当赔偿或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解决。为了专利维权,我先后打了九个官司,多数在法官主持下以和解、被告赔偿或技术转让的方式得到解决,也有由法院直接判决,被告败诉。

专利维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的体会是:(一)一定要找到一个好律师,打官司证据固然重要,但鉴于社会上各种复杂因素,同样一个专利官司,可能在甲地胜诉,也有可能在乙地败诉,好律师有时可起到关键作用;(二)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利用地方保护主义,就请地方的好律师进行维权;(三)要相信国家的法律是公正的,只要事实请楚、证据确实,官司就能打赢。为上述专利维权,本人在杭州中院起诉过,杭州中院判决,被告败诉赔款,最后,法院强制执行。在金华中院,也曾经同时起诉义乌十几家侵权单位,最后在法官主持下和解解决。同侵权单位已经取得的百万甚至千万经济效益相比,发明人维权往往只拿到二、三万元的胜诉费,实在是少得可怜,但必竟我是胜诉者,还使冤家(被告)变成朋友,为以后专利项目的合作开发奠定了基础;(四)如果专利官司胜诉可能性很大,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即把被告的银行帐号封存,以便官司胜诉后获得赔款,本人也曾尝试过。但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原告要向法院交纳押金,原因是:万一原告败诉,被告银行帐号被封存的损失要原告承担。

日前,我有幸应邀在中国世博纪念品研发室工作,又申请了多项礼品方面的专利,看来,我的后半生——发明与维权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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