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职务发明人的境遇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发明大王”尽管手中握着一大把发明专利,但本身却是债台高筑、不堪重负。广西某高校一位姓王的专利发明人告诉记者,他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从1993年开始申请,到2000年才最终授权,但不到两年他就主动放弃了这项专利。“如果不能尽快将成果转化,发明专利权的维持费用实在是一大负担,前两三年还好说,往后一年比一年多,我的专利平均一年维持费用就得八九千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一位负责人认为,出现这种局面一是高校的不少专利发明缺乏跟市场的契合点,造成单纯为了成果而求专利,最终无法产生实际效益,成果“架空”造成费用增加;二是学校在专利维持费用上缺乏支持,从而使这笔开支实际上落在发明人头上,必须从有限的课题经费中开支,也增加了专利管理的难度。
记者从科技部门了解到,按照专利申请流程,专利审批要分为三个阶段:初审期、征求异议期、授予专利期,三个阶段都有不同程度的费用支出。2001年广西开始实施《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在目前为止自治区本级一共资助和奖励专利申请项目730多项,资助经费107万元,但同期广西专利申请达10596件,相对而言政府资助只是极少部分。
最近广西中医学院提出一项初步方案,为了促进专利技术尽快转化,发明专利权维持费用在专利授权后三年内由学校及发明人本人按比例支出,第一年为7:3,此后逐年递减,到第五年减为3:7,从第六年起至专利权终止前的年限内,维持费用由学校和发明人按照2:8的比例承担。
广西中医学院科技处处长王勤说:“以前维持费用学校负担很少,发明人不得不从课题经费中支出,现在这种‘倒逼机制’应该是一大进步。但是反过来想,为什么发明人对这部分费用感觉吃不消,还是成果转化这一环卡住了。跟企业的发明专利不一样,部分高校的发明专利的确与市场还离得比较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