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奖”的通知 
沪发协[2007]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科技兴农的战略思想,调动农业生产第一线广大科技人员和农业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发明创新的积极性,加速农业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发明协会设立了“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奖”(奖项登记证书编号:沪科奖新证字第05-02号),

经研究决定,上海发明协会开展第九届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第三届农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奖”评选实施办法已在“上海发明网”公布,网址:www.sfm.org.cn。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奖”的评选,面向上海市农业种植、养殖、林业、农田水利、农副产品安全及深加工、农业机械制造、饲料加工、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农业环保和农副产品的创新销售模式等与农业相关领域的科研生产第一线科技工作者或农业企业总经理。 

二、候选人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新、创业、敬业精神。
2、近5年内,在农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方面取得创新成果,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创新,具有一定的科技水平,比传统农艺有明显改进,能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益,有推广应用价值,并在较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1年以上,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创新项目经区(县)科委、农委组织专家评审,其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前景等获得评审专家认定。
4、农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家候选人,其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显著,并在带动周边农户脱贫致富、促进生产发展、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改善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5、本奖项的往年获奖者,若获奖已满3年,且有新的创新项目推广应用,其创新点和经济效益突出,并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再次推荐参加评选。 

三、推荐申报

1、本次“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奖”候选人,由上海市各区、县科委、农委以及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择优推荐申报。
2、推荐申报材料
      (1)推荐书一式10份,其中推荐书全文与完整附件材料合订本的书面材料2套(必须加盖公章)。推荐书格式请从上海发明网下载(下载推荐书时请按被推荐人是“科技创新人”、“优秀企业家”分别下载填写)。电子版推荐书请发送到上海发明协会邮箱:sfm@sfm.org.cn
      (2)附件材料:创新项目的技术总结、研究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检索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财务报表等材料的复印件。
      (3)被推荐人的彩色工作照、实施成果产品彩色照各2张。
3、材料报送时间和送交地点
      (1)报送时间:2007年7月15日至7月30日。
      (2)送交地点: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2楼1205室(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30,双休日休息)。
      请各推荐单位协助,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有关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淼凤
电 话:64645557-4205、4225 传真:64812504 邮编:200235
E-mail:sfm@sfm.org.cn

 上海发明协会
2007年6月4日

抄报:上海市科委、上海市农委、上海市科技奖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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